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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桃山区迎“两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  
   
       
  2009-09-14    来源: null 【字体   】      【关闭窗口  
   

桃政办发〔2009〕13号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辖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桃山区迎“两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推进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八月三日    

桃山区迎“两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推进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建国60周年及七台河市第二届家具节为契机,以创建山水园林城区为载体,以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形象为目标,在全区开展一次以“五大会战”为核心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通过整治使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环境卫生创最佳水平,公共设施完好一新,以崭新的城市风貌迎接“两节”。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时间:8月3日——9月30日。

范围:辖区六街一镇。

三、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桃山区迎“两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要搞好五个会战。

(一)市容市貌整治会战。

责任主体:区执法分局。

主要会战内容:

一是坚决清理责任区范围内的不规范牌匾(含移动竖匾、一房多匾)、广告。坚持“严格限制、合理布局、白天美化、夜晚亮化”的原则,重点清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和与经营内容不符的广告;集中清理城区入口和街路两侧商家店铺墙面及玻璃窗户上乱贴乱挂的宣传品及残缺的霓虹灯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对街路两侧的残墙断壁及破旧门面进行全面维修,规范已设置的各类宣传栏、橱窗及招牌。完成时限8月10日前。

二是坚决清理责任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私搭乱建和违章占道物。整治城区责任区内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等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城市道路、影响城市交通、侵占城市绿地、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已到期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整治未取得许可证手续而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严格治理破坏市政设施和占用公共用地等不法行为。规范重点地段场外经营摊点和市场,有条件的实行退路进场,到室内或场内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的,要定点定位规范管理。完成时限8月15日前。

三是组织按时完成市领导交办的没有责任单位的主干道临街楼体粉刷任务,做好预算,安全施工,达到效果。

四是清理责任区范围内的乱贴乱画,确保不留痕迹。

五是对各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自运垃圾车辆、垃圾箱的维修、粉刷和清洗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时限8月15日。

(二)绿化、美化提档升级会战。

责任主体:区建设局、各街镇。

主要会战内容:

一是吊式盆花的设计、施工、管理(灯杆)均由区建设局负责。

二是盆花的摆放提档达标,主要由各街镇负责。对现有盆花死苗进行清理,及时补充新苗;对主干路即山湖路、同仁路、景丰路、学府街、大同街两侧的空死户路段进行调查摸底,突击摆放一批盆花,品种不限。

三是清除杂草。属公办环卫保洁区的道路两侧杂草清理由区环卫局负责。其它由街镇、社区、村自行栽植的树木、花苗、居民区间的杂草均由街镇、社区、村负责清除。同时,清理杂草要突出重点。山湖路、景丰路、同仁路、大同街、学府街的杂草要彻底清除干净,尤其是树下的杂草要抓紧清理。对其它路段的杂草以清割为主,不长高,不有碍观瞻即可。

四是树木涂白。由区建设局和各街镇负责各自栽植的树木涂白。对死树进行清除,对发育良好的乔木进行扶正、踩实和涂白,要求在8月15日——18三天内完成。

(三)环境卫生整治会战。

责任主体:区环卫局、区建设局及各街镇。

主要会战内容:

1、公办环卫。

一是全天候保洁。增加保洁密度,延长保洁时间,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做到垃圾箱满即运,达到路面无垃圾,车过不见尘。

二是增加洒水次数。由现在开始到国庆节结束中心城区主次干路每天洒水两次。

三是加强环卫设备、设施的维护。对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和维护,对正在使用的果皮箱、地上垃圾箱及地埋式垃圾箱分期分批地到垃圾场进行清理、冲洗和消毒,破旧的及时进行维修和刷油。

四是落实完成市环卫处查访的死角死面相关问题。

2、民办环卫:

一是在前两天区文明办、建设局组织专题调查组对各街镇、社区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的基础上,针对薄弱地段形成两天限期整改通知单,周四(8月6日)要进行复查,发现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再推一次,确保整改达效。

二是良种场村、万宝村是整改的重点。突出整治视野范围内的垃圾、残土、浮垃圾、荒草、柴草、畜牧的粪便,需要清运的区环卫局全力以赴予以支持。

三是关于308省道的浮垃圾及保洁。桃东、桃南、桃山、万宝河镇要指派专人进行捡拾,按权属及时清理在视野范围内的垃圾。

四是关于各社区与物业小区间的死角死面。由各社区负责督办物业小区完成;分不清楚的就由社区把这个死角死面的责任承担过来,先把死角死面清理干净,然后再划分责任。

(四)环境污染治理会战。

责任主体:区环保局。

主要会战内容:

重点抓好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依法关停超标排污的工业锅炉。彻底取缔无环保设施的小造纸厂等污染环境的企业。集中整治城区主干街路两侧煤矿、货场、筛选厂及饭店油烟、露天烧烤等污染环境行为。

(五)重点工程推进会战。

责任主体:各相关单位。

主要会战内容:

1、修路工程。

一是已开工的安顺、老六闾东段、广利、秋实、春风、同进等路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8月15日前全部结束混凝土铺装,进入养生期。老六闾中段、松涛路要马上开工,边施工,边核算。责任主体为万宝河镇。

二是良种场村路、万宝村路、八道岗养殖小区路、红岩村企共建路要马上开工,保证施工任务,确保施工安全。责任主体为万宝河镇及各村。

三是308省道两侧修建步道板工程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8月10日完工。责任主体为区建设局。

2、供水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8月20日前主体工程完成。责任主体为区供水处。

3、社区建设工程。20日前完工。责任主体为区民政局、相关街镇。

4、各学校在建、续建工程。按计划完工。责任主体为区文教局。

四、推进措施

一是要做好宣传发动。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既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也是辖区人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共建美好家园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大各项投入。区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此次整治活动及五大会战。同时也要动员各物业小区、各机关单位、商家,搞好本单位、门前责任区的环境整治工作。集合全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一场大规模的环境整治集中会战,使全区绿化、美化及环境整治工作同步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要按各自的责任分工,履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如因主观因素出现责任不清,给工作带来被动、或受到市里批评的,按照有关规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推进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成立桃山区迎“两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郐晓山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正中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于百学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周桂华  区政府副区长

    赵传贵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按性质笔划排序)

    王世艳  桃北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国胜  兴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安红  桃南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国安  区文教局局长

    张跃军  桃东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树泉  桃山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沙德晗  桃西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郝永利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桃山分局局长

    祝欣荣  区环卫局局长 

    陶 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梁 清  区民政局局长 

    阎长波  区财政局局长

    隋立权  万宝河镇镇长

    程韶强  区环保局局长

    雷再恒  区建设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主任雷再恒(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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