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发放全省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证件的通知(黑政法发【2015】33号)中“二、证件发放(一)行政执法证件......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工作。全省执法证件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全部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有效期5年,旧版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作废。......(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全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全部启用新版行政执法监督证,有效期5年,旧版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同时作废。”;同时依据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的规定,桃山区将2016年1月1日起将全部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旧版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作废。所有旧版执法证件现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以便于相对人了解掌握执法人员情况。
具体作废的执法证件人员名单见表格。一、二、三、四、五。
2015年12月28日
桃山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