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周期性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区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提供外区县和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区进行对比分析研究;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依法审批或备案各街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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