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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山区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8-01-02    来源: 【字体   】      【关闭窗口  
   

    2017年,桃山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权力监督、有效化解矛盾,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相关工作完成汇报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设幸福新桃山。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权力的下放和承接。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到位,市级已经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区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到位。同时区政府按照省政府部署,对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2017年,我区对区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岗职工培训中心中介机构予以撤销。
    2、继续深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事流程。2017年,我区对全区的30项行政许可进行了重新梳理,取消了2项行政许可,分别是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由行政许可变成行政备案,保留28项行政许可。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提高审批效率。
    3、完善两单一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我区现有行政权力767项,其中区本级政府749项,镇、社区18项。2017年,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各单位对上述的“公权力”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和运行流程再造工作,全区共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114项。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按照路径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原则,重新编辑了流程图。11月末在省政府平台上对外公布,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方便了人民群众。
    4、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建设平安桃山。
2017年,我区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目的,以建立创新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制定出台了《桃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法制办作为具体召集人,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桃山区人民政行政调解联席会议组织机构。行政调解组织机构成立后,在化解了旭日社区城市危楼改造、万宝河镇土地征收补偿等多起群体性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区针对突发性事件,制定出台了《桃山区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5、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建设美丽桃山。2017年,我区环保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治霾卫蓝”行动、“治污净水”行动、“保土护田”行动、“环境风隐患排查”、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等11个专项行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全面开展河道污染源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河道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对53处排污口列出具体清单,由河及岸追溯污染源头,开展水质监测,提出治理意见,为各河段、各部门污染整治提供详实有力数据支撑。同时,积极参与企业水污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河湖水源地保护整治、河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污染行为。
经过不懈努力,2017年,我区环境质量状况优于全市平均水平,1—10月份我区优良达标天数为249天(有效天数285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7.4%,与去年相比升高了0.3%,PM10月均浓度为75μg/m3,PM2.5月均浓度为40μg/m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达标率为100%,声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噪声值为53.7dB(A)。
    (二)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备案工作。
我区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立项、起草、可行性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定、公布等步骤制定。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经过区政府常务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区法制办备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出台后的规范性文件在桃山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对报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施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目录。 同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每2年清理一次,并将清理结果经制定机关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对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城镇医疗、事业单位改革、农村土地确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等重大民生事项和重大群体性事项,我区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进行。2017年,我区先后出台制定重大决策10余项,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确权等涉农工作领域,制定出台了《桃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桃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有效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改革;在区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域,制定出台了《桃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桃山区淘汰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强力推进淘汰燃煤小锅炉114台,有效控制了中心区扬尘污染;在文化教育领域,制定出台了《桃山区“扫黄打非”实施工作方案》、《“桃山之夏”系列文化活动方案》、《桃山区文教局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不断推进“文化桃山”建设向更高目标发展。
     2、加强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在调研、起草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过程中,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公众意见,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我区在桃山区政府网站设立“民意调查”专栏,对环保、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的文件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承办单位对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归纳整理,形成公众参与意见报告或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意见人和建议人。
    3、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隐患,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无风险、较小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对有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决策草案,编制化解风险的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采取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风险因素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客观、公正作出风险评估结论。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使我区顺利的完成了城市危楼改造、无证养老院取缔等项工作。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完善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区13个执法部门全部开展了双随机执法工作。环保部门共对4家小洗煤、2家小塑料厂、3家醇基燃料加注站采取查封生产设施、责令停止生产、关闭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安监部门做到了域内全覆盖,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检查56家次,共排查隐患168条,整改156条;对4户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处罚,对3处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进行取缔,办理和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10户。文化执法部门共组织出动检查144次,检查经营场所144家次。其中发现违规网吧10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卫计部门以群众最满意活动为主线,开展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工作,对辖区13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规范医疗行为,消除隐患,圆满完成了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区法制部门制定了《桃山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方案》,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格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以行政机关为主体的行政调解格局。成立了信访部门、公安分局、法制部门三位一体的信访稳控格局。公安机关收集上报“金桥家园群体、七矿公司转岗职工群体、银达雅居居民群体、桃源居购房群体”等重大情报信息49条。妥善处置了影响恶劣的妇产医院医患纠纷事件、七矿公司转岗林业职工聚集事件、总院断指儿童术后死亡事件等群体访事件18余次,处置赴京越级访人员多批次,依法处置了一批有违法行为的信访人员,其中训诫13人次、拘留27人次,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涉事单位的好评。信访部门成立了12个区级领导化解稳控包保工作组,全力做好重点群体稳控工作,有效化解了亚太国际综合楼82户回迁问题,桃源居烂尾楼问题,实现了特殊敏感时期进京进省到非指定接待场所“零上访”的工作目标。同时深入推进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做好与信访群众互动,受理信访诉求、收集意见建议,不断加大网上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实现录入率达100%,办结率达100%。
    2、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人民调解格局。认真落实社区、村调委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今年以来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98起,调处98起,化解成功95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以奖代补”制度,加快推进社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区3个司法所实现了省级标准化司法所建设。
    3、建立以司法机关为主体的司法调解格局。区法院制定了立案分流调解制,对一些标的额较小,相对诉讼成本较大,或案件证据不足,当事人有调解可能的案件,立案庭当场调解,将部分矛盾化解在诉前。对那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立案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庭的审判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2017年,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127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法律素养,调高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领全区干部学法用法。11月2日,区委书记杜平、区长王洋,分别在区委一支部和政府一支部与支部党员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着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
    2、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司法局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村屯,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新1次,宣传与百姓生活、企业生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安监局组织各类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制作宣传条幅、宣传牌版78个,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万余份,纪念品100余套。交警大队开展了“春运宣传日”、“综治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摩托车安全主题宣传”、“礼让斑马线宣传”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年宣传共发放宣传单1.5万余份,制作宣传图板10余块,受教育群众近2万人。法制办在7月1日与旭日社区联合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法律进社区活动,与社区干部一起学习了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卫计局5月份开展了“世界家庭医生宣传日”活动,围绕签约服务开展了“八个一”宣传活动,对辖区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镇卫生院,开展培训工作,培训人员288人次。
    (七)依法开展政府渉法事务工作,树立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1、依法受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年初以来,我区先后受理4起行政起诉案件和1起上诉案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行政诉讼工作。区法制部门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从证据收集,到出庭的答辩,做了大量详实细致的工作。做到证据确实充分,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经过精心准备,5起案件中,2起案件当事人撤诉,3起案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驳回了当事人的请求。同时,我区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依法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必要硬件设施,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2、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今年法制部门先后审理各类合同30余份。其中,审理区政府签订的合同2份,分别是六小南侧《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和垃圾场《渗滤液处置协议》;基层各单位建设施工合同20余份,审理区直部门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10余份。我们从合同的格式、主体、主要内容、规范用语以及所参考的法律依据等方面予以认真审查,保证合法性、专业性。
    3、依法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今年共接待信访复查复核案件5件,2起案件引导其通过司法程序解决,2起案件得到了市办的维持,1起案件正在办理当中。对受理的棚改疑难案件,由于棚改房屋已经搬迁,主要物证已经不存在,我们经过多方查证、寻找相关证人和证据,查找相关政策依据,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把受理的复查案件办成 “铁案”,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也得到了上级复核机关的维持。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为政府把脉的智囊作用。政府法律顾问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案件共3件。此外,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信访接待、维稳工作,配合处理纠纷案件3起,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合法渠道解决纠纷。
    5、落实保障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组织部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目标考核内容,法制部门制定下发了《桃山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区政府投入3万余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改善办公条件,并新招录一名公务员,为政府法治工作增添新力量。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虽然我城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十九大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少数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中轻视证据、忽视程序的情形仍然存在;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极个别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还比较薄弱;四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同时,我们也真心地恳请市法制办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利用本次检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东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你们的要求是我们做好今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动力,必将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桃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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