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和区治制办的指导下,卫生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现将监督所过去一年来的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简政放权
根据我区卫生监督工作的形势发展需要,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整体水平,2016年卫生法制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以体制改革、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打击无照行医工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公共卫生领域违法行大力,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基础建设和内涵建设,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查案办案力度,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着力保障依法行政得到实施
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监督所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对去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监督把关。
及时清理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的时效性。根据上级政府及法制部门关于梳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到期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梳理实施的法规、规章、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发展
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严格编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重点规范办理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的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明确各环节审查或检查的内容、要求和方法,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关于政执法主体合法性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监督所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布,对委托行政执法的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公示。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严把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为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我们按照依法治国的总部署,推进卫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设立卫生监督职组及相应职系,建立职组职系管理规范,编制职位说明书和制定专业执法能力评估、专业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1、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发[2016]43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做好我区卫生系统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桃山区卫生监督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由卫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2、开展“双公示”有关工作。根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有关工作部署,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工作。
3、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合法适当。定期开展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经评查,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能够做到主体适格;适用法律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量罚适当,程序合法,严格遵守各执法环节;文书较规范、齐备,归档较规范。
4、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公共卫生领域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行业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有效加快卫生法治建设,促进全区卫生事业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做好法治教育(普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督促新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定和细化标准的落实,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效率,按照自治区和市、区人民政府政府的部署及要求,时适调整权责清单目录,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更新。做好医师执业注册等事项转移衔接工作,加强对相关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好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3、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改善服务质量,继续加强卫生许可行政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4、继续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打击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桃山区卫生监督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