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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山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  
   
       
  2018-06-19    来源: 【字体   】      【关闭窗口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分三步走:

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形成,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

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农村工作。

2、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3、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4、坚持乡村全面振兴。

5、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6、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7、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8、坚持改革统领创新推进。

二、围绕产业兴旺,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质量兴农之路

实施乡村振兴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行动。继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布局结构,促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销一体,大力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工业,强化质量兴农,品牌强农,乡村休闲旅游业富农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1、加快农业产业发展。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实现由粮食种植向蔬菜种植和经济作物种植转变,实现由注重粮食产量向农业质量和效益转变。提前实现农业现代化。重点围绕蔬菜栽培、木耳种植、鲜食玉米、北药开发四大特色产业,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施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绿色化种植。到2020年,全区耕地7732亩中30%耕地将转化为蔬菜和经济作物用地,蔬菜总产量达到1500万公斤以上,加快食用菌和北药开发进程。农产品认证及品牌创建实现零的突破,建设特色产业专业村2个。(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2、创建粮食产业园区。依托玉米产地资源优势,发展兴粮农产品龙头企业,重点推进兴粮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的协同发展。加快提升兴粮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2018年利用玉米芯原料,选上年产5万吨木糖项目,2019年利用淀粉产品,选上年产10万吨淀粉糖项目,到2020年利用木糖产品,选上年产10万吨木糖醇项目,拉长玉米深加工产业链条,实现园区+企业+基地+农户的融合发展模式。同时,对外招商引资,引进与其相关联的农产品食品加工企业,进驻园区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农牧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3、发展生态休闲农业。以万宝村近郊都市农业地理优势为依托,突出市场定位,瞄准特定消费群体,发展特点鲜明、差异显著的生态休闲农业产品和乡村主题旅游产品,到2020年以村为中心,规划建设各类乡村休闲旅游观光项目,建成功能齐全辐射半径2公里的农业旅游圈。(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牧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4、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模式,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衔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区新创建各类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10个。打造支撑我区农业产业提档升级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5、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充分激活农村土地活力,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优化整合涉农资金,借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党建的“引领、助推、凝聚、服务”作用,通过实施股份合作、有偿服务、联合经营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积累,实现农村集体增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牧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6、建设城郊型畜牧业。坚持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发展绿色、特色养殖为重点,依托现有的养殖合作社和养殖场,突出绿色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和装备改善,加快构建种养结合的新型农牧业关系,适度发展生态养殖、规模养殖,满足城市居民需要。(责任单位:区畜牧局、区农牧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三、围绕生态宜居,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实施乡村振兴综合环境改善行动。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新乡村。(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畜牧局、区卫计局、区文明办、万宝河镇)

7、打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开展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多项技术,建立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增加有机肥施用面积和秸秆还田面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发酵技术和直接粉碎饲喂技术,增加秸秆过腹还田数量,有效解决焚烧污染问题,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充足原料。(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区畜牧局、万宝河镇)

8、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农业生产上推广精准施肥施药技术,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技术,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农膜、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畜牧局、万宝河镇)

9、打好域内河流污染整治攻坚战。全面开展域内河湖“三查、三清、三治、三管”行动。治理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乱堆乱倒、涉河违法建设;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严格水资源管理、河道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重点推进万宝河黑臭水体和倭肯河治理工程,全面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构建绿色生态、美丽宜居乡村。(责任单位:区河长办、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畜牧局、万宝河镇)

10、打好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攻坚战。进一步明确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依法对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加强对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和桃山湖湿地资源管护力度,实现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11、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推进农村道路、厕所、供暖、供电、学校、住房、饮水工程的建设。到2020年,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坚持农村幼儿园、养老院等公共场所优先建设,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有效改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区文教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四、围绕农村改革,推进乡村体制机制创新,走制度创新之路

实施抓改革增活力促发展行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三权分置”的多种实现方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户承包权稳下来,经营权活起来。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

12、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国土局、万宝河镇)

    1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按照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要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政策,使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文化、教育等产业的有效载体。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盘活农村闲置、零散建设用地,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国土局、万宝河镇)

1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以自营、入股、合作的方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国土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五、围绕乡风文明,坚持乡村文化创新创造,走文化兴盛之路

实施乡村文明乡风和文化兴盛培育行动。以文化桃山创建为引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兴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营造乡村淳朴文化氛围。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换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5、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16、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建成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行政村文体活动室全覆盖。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挖掘乡土文化,打造乡村舞台、乡村书屋、乡村学堂、乡村影院于一体的乡村院落,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到2020年,建成乡村书屋1个,乡村学堂1个。(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馆、万宝河镇)

17、持续开展乡村文明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大吃大请、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到2020年全区文明村评比,全部达到区级文明村标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

六、 围绕生活富裕,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走共同富裕之路

实施乡村致富脱贫扶助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整合强农惠农富农财政扶持资金,发展产业扶贫项目助农增收。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服务,提高就业质量。

18、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高质量打好精准脱贫硬仗。把精准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保证先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高质量打好“三保障”硬仗。把握“三保障”核心标准,守住底线,着力解决因病致贫、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教育均衡等问题;高质量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充分发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作用,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选好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和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使扶贫项目发挥最大效益;高质量打好激活内生动力硬仗。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引导贫困户依靠勤劳和科技脱贫致富;高质量打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硬仗。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纪检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残联、区卫计局、万宝河镇)

19、开展乡村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深化转移农民工市民化改革,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牧局、万宝河镇)

20、创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加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育力度,提供办学政策支持,广泛引进民办、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职业培训机构。保障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和村干部轮训工作,提高农民文化素养、生产技能和致富本领,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到2020年,力争在全市率先建设一所标准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以满足全区乃至全市农民和乡村干部培训需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牧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七、围绕资源要素,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走共享发展之路

实施城乡资源要素融合共享行动。优先发展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配齐农村全科医生,增设医疗服务项目,建立医疗卫生制度。加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建设。

21、优先发展乡村教育。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到2020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9%,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农村初中的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科学规划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布局,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备基本保教设施、设备,逐步完善区、镇、村学前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2、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到2020年全区基本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答约服务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23、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八、围绕治理有效,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实施平安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三治合一”平安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形成治理有效、共建共享的乡村文明新秩序。

24、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建立健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第一书记职能,努力构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大党建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牧局、区财政局、万宝河镇)

25、推进村民自治。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村务协商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进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万宝河镇)

26、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区法制办、区司法局)

27、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坚持德治为先,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幼、夫妻和睦、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区团委)

28、建设平安乡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村霸”、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破坏生态、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提高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区安监局、区司法局)

九、围绕党管农村,完善乡村振兴保障机制,走有序发展之路

实施乡村振兴保障行动。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坚持战略规划先行,坚持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坚持舆论宣传引导,助推乡村振兴有序发展。

29、完善党对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调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副组长,一名常委任专职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立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镇、村同时建立相应机构。(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30、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1、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推动乡村振兴,凝聚起全社会振兴乡村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32、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编制桃山区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方案,细化实划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万宝河镇、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农牧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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