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战略,结合实际制定全区教育工作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组织指导协调教育规划的实施;负责区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学校管理、全区教育经费管理、教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民办幼儿园规划、审批、监管工作;负责辖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全区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管理指导有关教育学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负责辖区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及群众文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