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亿海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承担年产10万吨再生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发2013[1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再生铝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再生铝。项目总占地5449m2。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因素主要是施工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设备运转噪声、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用于清洁地面,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园区绿化。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工程分三个防渗区域,分别为重点、一般、简单防渗区;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在线实时监测与例行监测相结合。
(3)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震措施,结合设备基础减振等技术手段进行噪声综合治理,并通过各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扬尘采取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有效抑尘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铝灰渣、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循环池底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
(2)本项目的建设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污染物产生量少,能耗低,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4)环境预测表明,在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该工程生产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很小;污水达标处理外排;设备运转噪声在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处理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场址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周边居民、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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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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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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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亿海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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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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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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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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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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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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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567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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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8628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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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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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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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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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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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12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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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xin1021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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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下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七台河市亿海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