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参与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引导农业生产的结构调整;负责农村经济的管理;综合协调农村各业(农业、畜牧、农技、林业、水利、水产、农机)工作,并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农业信息网络,搞好信息收集和传递;负责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培训工作; 负责全区“科教兴农”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和实施“科教兴牧”,提出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负责全区畜禽的防疫和畜禽品种的繁育改良工作;做好国家、省规定的重点疫病的监测及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收集掌握畜牧经济信息,指导全区畜牧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的森防、防汛工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绿色食品、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