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环保局关于2017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一、2017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黑龙江康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1000万部废旧移动通信手持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七环审〔2017〕7号
|
2017.5.16
|
关于黑龙江康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1000万部废旧移动通信手持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
|
关于黑龙江康卫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农用机械设备拆解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七环审〔2017〕8号
|
2017.5.16
|
关于黑龙江康卫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农用机械设备拆解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3
|
关于七台河龙澳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环保无毒型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七环审〔2017〕9号
|
2017.5.16
|
关于七台河龙澳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环保无毒型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4
|
关于七台河市天赐医疗养老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天赐智慧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七环审〔2017〕10号
|
2017.5.17
|
关于七台河市天赐医疗养老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天赐智慧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5
|
关于金沙新区种畜场职工医院(迁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七环审〔2017〕11号
|
2017.5.17
|
关于金沙新区种畜场职工医院(迁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四、七台河市环保局政府网站链接
http://www.qthhbj.gov.cn/index.pxp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六、联系方式
电话:0464—8255619
传真:0464—825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