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发2013[1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示范项目
1.2 建设性质:新建
1.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
1.4 建设内容:租用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现有厂房,购置国内先进废轮胎生产加工生产线成套设备,项目建设后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生产炭黑、燃料油、钢丝等产品。
1.5占地面积:9660.4 m2
1.6 项目投资:5600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运行期。主要问题是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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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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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裂解产生的不凝气体供裂解炉燃烧室燃烧后,经裂解车间外的脱硫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炭黑出料粉尘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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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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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排污水经降温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轮胎裂解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高压雾化处理后喷入裂解釜燃烧室燃烧;设事故油池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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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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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生产设备全部布置
在生产车间内,同时采用隔声、减噪、防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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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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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除尘设施底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豁免管理清单,可以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油渣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进入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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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
(2)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工程地点周边地区的市民、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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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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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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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裕盛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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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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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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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道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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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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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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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4-836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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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8628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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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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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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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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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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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ysy6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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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0427@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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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下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环保局)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黑龙江裕盛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