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本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城镇户口的需持有《低保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持有《职工特困证》、《下岗证》、《失业金领取证》均可; 持农村户口的需持有乡、镇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救助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接待人员了解情况提供法律咨询;
3、申请人填写法律救助申请表,提交有关材料;
4、报有关领导审批;
5、对符合条件的交律师接办,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采取其它解决方式。
办结时限:15日内做出是否救助决定并于决定后2日内答复申请人。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七台河市法律援助条例》;
办理机构:七台河市老年法律救助中心
联系电话: 0464-8261736